版權政策

管理 ·

PicLumen 遵守 www.lcweb.loc.gov/copyright/legislation/dmca.pdf 中所述的《數位千年版權法案》(DMCA)。
PicLumen 的政策是:

  • 阻止訪問或刪除其善意認為是我們任何使用者非法複製和分發的受版權保護的材料。
  • 拿掉並停止對慣犯的服務。

舉報侵犯版權的行為

如果您認為 PicLumen 網站或服務上或通過 PicLumen 網站或服務存取的材料或內容侵犯了版權,請發送包含以下資訊的版權侵權通知:
● 由聲稱被侵權的版權擁有者授權代表的人員的親筆簽名或電子簽名。
● 被侵權作品或材料的標識。
● 聲稱被侵權的材料的標識,包括有關版權擁有者試圖刪除的侵權材料位置的資訊,並提供足夠的詳細資訊,以便 PicLumen 能夠找到並驗證其存在。
● 有關通知人的聯繫資訊,包括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位址(如果有)。
● 聲明通知者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該材料未經版權擁有者、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權。
● 一份聲明,表明所提供的資訊準確無誤,並且通知方有權代表版權擁有者提出投訴,願受偽證罪處罰。

通知后的操作

收到適當的善意侵權通知后,PicLumen 將:

  1. 自通知之日起刪除或禁止訪問侵權材料。
  2. 通知內容供應商、成員或使用者,其已刪除或禁止訪問該資料。
  3. 從系統中刪除侵權材料,並終止內容供應商、會員或使用者對屢次違規者服務的訪問。

反通知程式

如果內容供應商、成員或使用者認為被刪除或禁止訪問的材料沒有侵權,或者他們認為他們有權從版權擁有者、版權擁有者的代理處或根據法律發佈和使用此類材料,則他們必須發送包含以下資訊的抗辯通知:
● 內容供應商、成員或使用者的手寫或電子簽名。
● 已刪除或已禁止訪問的資料的標識,以及該資料在被刪除或禁用之前出現的位置。
● 一份聲明,表明內容供應商、會員或使用者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該材料是由於錯誤或對材料的錯誤識別而被刪除或禁用的。
● 內容供應商、會員或使用者的姓名、位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位址(如果有),以及此類個人或實體同意其位址所在司法管轄區的聯邦法院的管轄權,或者如果其位址位於美國境外,則同意 PicLumen 所在的任何司法管轄區的聯邦法院的聲明, 並且他們將接受提供涉嫌侵權通知的人送達的傳票。
如果收到抗辯通知,PicLumen 可能會將抗辯通知的副本發送給原始投訴方,通知他們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恢復已刪除的材料或對材料的訪問。除非版權擁有者提起訴訟,尋求針對內容供應商、會員或使用者的法院命令,否則 PicLumen 可自行決定在收到反通知后的 10 到 14 個工作日或更長時間內替換已刪除的材料或恢復對材料的訪問。

聯繫資訊

有關帳戶刪除和密碼重置的查詢,請在 service@piclumen.com 上提交請求。